金鹏会员需在活动H5页面上进行报名参与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在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会员需使用海航联名信用卡进行消费累积,如单月累积超过200(即:≥200)金鹏积分,即可获得特定的奖励权益,奖励如下:
消费及累积条件 | 对应奖励* |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任意一个月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5%金鹏积分的奖励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连续两个月分别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 |
新卡用户* 及沉睡卡用户** 累积积分* 新卡用户指活动前未注册、未申办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的会员** 沉睡卡会员指2019年1月至10月未通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累积金鹏积分的会员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另,每月抽取三位符合资格的会员,各奖励10000金鹏积分。 |
* 兑换加赠比例以最高奖励为准,奖励标准不叠加。
“盛京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中信海航联名信用卡”“长白山海航长影联名信用卡”“广发海航联名信用卡”“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牡丹海航联名信用卡”“龙卡海航联名信用卡”“民生海航联名信用卡”“ 中银海航联名信用卡”或“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等10张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1. 活动期间,每个金鹏账户参加本次活动加赠积分的上限为60000金鹏积分;
2. 适用联名卡包括“盛京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中信海航联名信用卡”“长白山海航长影联名信用卡”“广发海航联名信用卡”“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牡丹海航联名信用卡”“龙卡海航联名信用卡”“民生海航联名信用卡”“ 中银海航联名信用卡”或“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等10张海航联名信用卡;
3.针对海航联名信用卡积分累积,消费日期以银行传输数据为准(11月1日-12月31日为刷卡消费时段;其中,龙卡海航联名信用卡刷卡消费时段为11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刷卡消费时段1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如对积分累积及消费日期有疑问,会员需自行联系银行咨询积分累积及消费信息,并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确认;
4.抽取奖励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公众号后台进行,被抽中的会员获得的10000金鹏积分不包含在加赠的60000金鹏积分上限内;
5.所有奖励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并将于2020年2月15日前到账,如对积分有疑议,请于2020年2月29日前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补登,如超过补发期限, 将视为自动放弃;
6. 以上活动所获得的额外积分均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不可用作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
7. 活动须受一般金鹏俱乐部条款及细则约束,金鹏俱乐部保留有关积分导入争议之最终决定权;
8. 本活动各银行其他条款及细则适用;
9. 金鹏俱乐部保留一切修改此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10. 如条款及细则之间有任何争议,则由金鹏俱乐部作最终决定;
11. 此条款及细则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或利益;
12. 如发现会员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加赠或奖励积分,金鹏俱乐部有权收回已发放积分,并将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会员追究相关责任。
金鹏会员需在活动H5页面上进行报名参与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在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会员需使用广发海航联名信用卡进行消费累积,如单月累积超过200(即:≥200)金鹏积分,即可获得特定的奖励权益,奖励如下:
消费及累积条件 | 对应奖励 |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任意一个月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5%金鹏积分的奖励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连续两个月分别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 |
新卡用户* 及沉睡卡用户** 累积积分① 新卡用户指活动前未注册、未申办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的会员②沉睡卡会员指2019年1月至10月未通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累积金鹏积分的会员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另,每月抽取三位符合资格的会员,各奖励10000金鹏积分。 |
广发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1. 活动期间,每个金鹏账户参加本次活动加赠积分的上限为60000金鹏积分;
2.针对广发海航联名信用卡积分累积,消费日期以广发银行传输数据为准(11月1日-12月31日为刷卡消费时段),如对积分累积及消费日期有疑问,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确认;
3.抽取奖励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公众号后台进行,被抽中的会员获得的10000金鹏积分不包含在加赠的60000金鹏积分上限内。
4.所有奖励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并将于2020年2月15日前到账,如对积分有疑议,请于2020年2月29日前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补登,如超过补发期限, 将视为自动放弃;
5. 以上活动所获得的额外积分均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不可用作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
6. 活动须受一般金鹏俱乐部条款及细则约束,金鹏俱乐部保留有关积分导入争议之最终决定权;
7. 本活动广发银行其他条款及细则适用;
8. 法律许可范围内,金鹏俱乐部与广发银行保留一切修改此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9. 如条款及细则之间有任何争议,则由金鹏俱乐部作最终决定;
10. 此条款及细则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或利益;
11. 如发现会员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加赠或奖励积分,金鹏俱乐部有权收回已发放积分,并将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会员追究相关责任。
12. 本次活动及海南航空金鹏积分的使用受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会员条款与细则的约束。
金鹏会员需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页面进行报名参与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在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间,会员需使用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进行消费累积,如单月累积超过200(即:≥200)金鹏积分,即可获得特定的奖励权益,奖励如下:
消费及累积条件 | 对应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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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任意一个月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注:任意一个月指活动期间内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 | 额外奖励5%金鹏积分 |
刷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连续两个月分别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注: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为一个月) | 额外奖励15%金鹏积分的奖励 |
新卡用户* 及沉睡卡用户** 累积积分① 新卡用户指活动前未注册、未申办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的会员②沉睡卡会员指2019年1月至10月未通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累积金鹏积分的会员 | 额外奖励15%金鹏积分的奖励;另,每月抽取三位符合资格的会员,各奖励10000金鹏积分。 |
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
1. 活动期间,每个金鹏账户参加本次活动加赠积分的上限为60000金鹏积分;
2. 针对华夏海航联名信用卡积分累积,消费日期以华夏银行传输数据为准(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为刷卡消费时段),如对积分累积及消费日期有疑问,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确认;
3. 抽取奖励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后台进行,被抽中的会员获得的10000金鹏积分不包含在加赠的60000金鹏积分上限内。
4. 所有奖励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并将于2020年2月15日前到账,如对积分有疑议,请于2020年2月29日前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补登,如超过补发期限, 将视为自动放弃;
5. 以上活动所获得的额外积分均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不可用作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
6. 活动须受一般金鹏俱乐部条款及细则约束,金鹏俱乐部保留有关积分导入争议之最终决定权;
7. 法律许可范围内,金鹏俱乐部与华夏银行保留一切修改此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8. 如条款及细则之间有任何争议,则由金鹏俱乐部作最终决定;
9. 此条款及细则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或利益;
10. 如发现会员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加赠或奖励积分,金鹏俱乐部有权收回已发放积分,并将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会员追究相关责任。
持卡人需在活动页面上进行报名参与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在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会员需使用海航联名信用卡进行消费累积,如单月累积超过200(即:≥200)金鹏积分,即可获得特定的奖励权益,奖励如下:
消费及累积条件 | 对应奖励 |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任意一个月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5%金鹏积分的奖励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连续两个月分别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 |
新卡用户* 及沉睡卡用户** 累积积分① 新卡用户指活动前未注册、未申办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的会员②沉睡卡会员指2019年1月至10月未通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累积金鹏积分的会员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另,每月抽取三位符合资格的会员,各奖励10000金鹏积分。 |
盛京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含金卡,白金卡)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1. 活动期间,每个金鹏账户参加本次活动加赠积分的上限为60000金鹏积分。
2.客户发生退货交易将从活动累计交易中扣除,部分退货按全部退货处理。
3.针对海航联名信用卡积分累积,消费日期以盛京银行传输数据为准(11月1日-12月31日为刷卡消费时段;,如对积分累积等消费信息有疑问,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确认;
4.抽取奖励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金鹏俱乐部公众号后台进行,被抽中的会员获得的10000金鹏积分不包含在加赠的60000金鹏积分上限内。
5.所有奖励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并将于2020年2月15日前到账,如对积分有疑议,请于2020年2月29日前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补登,如超过补发期限, 将视为自动放弃;
6. 以上活动所获得的额外积分均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不可用作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
7. 活动须受一般金鹏俱乐部条款及细则约束,金鹏俱乐部保留有关积分导入争议之最终决定权;
9. 金鹏俱乐部与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一切修改此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10. 如条款及细则之间有任何争议,则由金鹏俱乐部与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做最终决定;
11. 此条款及细则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或利益;
12. 如发现会员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加赠或奖励积分,金鹏俱乐部有权收回已发放积分,并将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会员追究相关责任。
13.信用卡消费日期以盛京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统计消费时,交易金额向下取整。
金鹏会员需在活动H5页面上进行报名参与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在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会员需使用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进行消费累积,如单月累积超过200(即:≥200)金鹏积分,即可获得特定的奖励权益,奖励如下:
消费及累积条件 | 对应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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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海航联名信用卡任意一个月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5%金鹏积分的奖励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连续两个月分别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 |
新卡用户* 及沉睡卡用户** 累积积分① 新卡用户指活动前未注册、未申办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的会员②沉睡卡会员指2019年1月至10月未通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累积金鹏积分的会员 | 活动期间累积的积分奖励额外15%金鹏积分的奖励;另,每月抽取三位符合资格的会员,各奖励10000金鹏积分。 |
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1. 活动期间,每个金鹏账户参加本次活动加赠积分的上限为60000金鹏积分;
2.针对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积分累积,消费日期以中国农业银行传输数据为准(11月1日-12月31日为刷卡消费时段),如对积分累积及消费日期有疑问,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确认;
4.抽取奖励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公众号后台进行,被抽中的会员获得的10000金鹏积分不包含在加赠的60000金鹏积分上限内。
5.所有奖励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并将于2020年2月15日前到账,如对积分有疑议,请于2020年2月29日前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补登,如超过补发期限, 将视为自动放弃;
6. 以上活动所获得的额外积分均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不可用作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
7. 活动须受一般金鹏俱乐部条款及细则约束,金鹏俱乐部保留有关积分导入争议之最终决定权;
8. 本活动中国农业银行其他条款及细则适用;
9. 法律许可范围内,金鹏俱乐部与中国农业银行保留一切修改此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10. 如条款及细则之间有任何争议,则由金鹏俱乐部作最终决定;
11. 此条款及细则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或利益;
12. 如发现会员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加赠或奖励积分,金鹏俱乐部有权收回已发放积分,并将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会员追究相关责任。
金鹏会员需在活动H5页面上进行报名参与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在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会员需使用中信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进行消费累积,如单月累积超过200(即:≥200)金鹏积分,即可获得特定的奖励权益,奖励如下:
消费及累积条件 | 对应奖励 |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任意一个月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金鹏积分额外奖励5%金鹏积分 |
刷海航联名信用卡连续两个月分别累积超过200金鹏积分 | 活动期间累积的金鹏积分额外奖励15%金鹏积分 |
新卡用户* 及沉睡卡用户** 累积积分① 新卡用户指活动前未注册、未申办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的会员②沉睡卡会员指2019年1月至10月未通过海航联名信用卡累积金鹏积分的会员 | 活动期间累积的金鹏积分额外奖励15%金鹏积分;另,每月抽取三位符合资格的会员,各奖励10000金鹏积分。 |
中信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2019年11月1日 - 12月31日
1. 活动期间,每个金鹏账户参加本次活动加赠积分的上限为60000金鹏积分;
2. 针对中信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积分累积,消费日期以中信银行传输数据为准(11月1日-12月31日为刷卡消费时段),如对积分累积及消费日期有疑问,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确认;
3. 抽取奖励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公众号后台进行,被抽中的会员获得的10000金鹏积分不包含在加赠的60000金鹏积分上限内。
4. 所有奖励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并将于2020年2月15日前到账,如对积分有疑议,请于2020年2月29日前联系金鹏俱乐部FWC微信公众号或950717进行补登,如超过补发期限, 将视为自动放弃;
5. 以上活动所获得的额外积分均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不可用作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
6. 活动须受一般金鹏俱乐部条款及细则约束,金鹏俱乐部保留有关积分导入争议之最终决定权;
7. 本活动中信银行其他条款及细则适用;
8. 法律许可范围内,金鹏俱乐部与中信银行保留一切修改此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9. 如条款及细则之间有任何争议,则由金鹏俱乐部作最终决定;
10. 此条款及细则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或利益;
11. 如发现会员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加赠或奖励积分,金鹏俱乐部有权收回已发放积分,并将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会员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