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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规则与条款一方面规定并限制金鹏俱乐部及其合作伙伴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金鹏俱乐部与会员之间的协议。请细阅以下条文,以了解金鹏俱乐部在责任上所受的限制及其免责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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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鹏俱乐部是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天津航空、西部航空、香港航空、香港快运航空、首都航空共享的常旅客奖励计划。
2、年满2周岁的旅客,均可免费加入金鹏俱乐部,参加里程累积奖励活动。
3、公司或其它法人实体没有资格参加本常旅客计划。本常旅客计划亦不受理以共同累积里程或相关情况为目的的数人联合申请或同一人重复申请。
4、旅客填写的个人信息须详细、准确;若个人信息提供不全或不真实,金鹏俱乐部有权拒绝此类入会申请。
5、会员填写由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即表示本人同意并遵守金鹏俱乐部里程累积奖励活动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动和补充。
6、金鹏俱乐部拥有金鹏卡的所有权,获得资格的常旅客对金鹏卡仅享有个人占有、使用和获益权,不得对其随意处置或转让。
7、如您的会员卡损坏、遗失或未收到,请立即与金鹏俱乐部联系,我们将免费为您补办新卡,您的会员卡号保持不变。
8、会员的地址、电话如有变更,请主动与金鹏俱乐部联系;因地址错误导致邮件遗失、延误或过期者,金鹏俱乐部恕不负责。
9、会员的里程和帐号均不得转让或合并,里程不可兑换成现金,里程奖励如因相关政府法规而应予课税时,税费由会员自行负担。
10、所有用于兑换奖励的里程,必须为同一会员在同一帐户内累积的,除非金鹏俱乐部特别说明,不可连同其他帐户内的里程一同计算。
11、会员如滥用金鹏俱乐部的奖励里程,包括出售或交易里程,呈报不实之资料(如飞行记录)等任何违反本计划条款或规则的行为,金鹏俱乐部有权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取消其里程并不负责里程赔偿、要求会员赔偿损失、终止其会员资格,会员须缴付已搭乘航班的全额经济舱、公务舱、头等舱之票价及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此外金鹏俱乐部有权拒绝此类会员再次入会。
12、金鹏俱乐部是决定会员是否符合资格获取里程的最终机构;若会员违反会员手册中的条款及规则而获得里程,金鹏俱乐部有权在任何时候予以取消。
13、金鹏俱乐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变化对里程累积和兑换标准进行调整,并且通过金鹏通讯及网站通知会员。
14、金鹏俱乐部有权在任何时候废除、诠释或执行金鹏俱乐部的有关规则、条款及相关程序甚至终止本常旅客计划,并不负责事先通知,即使计划的修改或终止会影响会员累积里程或兑换奖励的权利。金鹏俱乐部享有对任何情况的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
15、金鹏俱乐部合作伙伴及其地址、电话如有更改或终止合作计划,金鹏俱乐部及有关合作伙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对此类变动负责。
16、金鹏俱乐部将全力确保合作伙伴提供有关服务,但是对于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均不予负责。
17、如发生法律纠纷,其诉讼所在地为中国海南省海口市。
18、当俱乐部规则与条款的中文版与英文版发生冲突时,以中文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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