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航空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CAPITAL AIRLINES)简称首都航空,其前身为1998年成立的金鹿航空有限公司。2010年4月,由海航集团与首旅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并更名为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日正式挂牌运营。主要经营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公务机出租飞行、航空器代管等业务。

累积标准

国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为2018年6月1日起)

舱位等级舱位代码定级累积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定级积分定级航段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
公务舱C150%×K210积分/10元
 

飞行卡:1积分/10元

  银卡:3积分/10元

  金卡:6积分/10元

白金卡:8积分/10元

D125%×K1.5
Z/I/R100%×K1
经济舱Y100%×K1.5
Q*100%×K1
B/H/K/L/M75%×K1
P50%×K1
其他舱位X/V/N/A/U/T/S/G/O/J不累积 不累积 不累积 

注:Q舱可额外累积消费积分2.5积分/10元,适用航班日期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地区及国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

舱位等级舱位代码定级累积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定级积分定级航段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
公务舱C300%×K310积分/10元

飞行卡:1积分/10元

  银卡:3积分/10元

  金卡:6积分/10元

白金卡:8积分/10元

D200%×K2
Z150%×K1.5
I125%×K1.5
R100%×K1
经济舱Y125%×K1.5
B/H/K100%×K1
M/L75%×K1
X/V/N/Q/U50%×K 1
A/P/T 0 0
其他舱位J/S/G/O不累积不累积不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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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消费积分累积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金鹏俱乐部成员航空公司、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航班、使用联名信用卡消费等行为,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消费积分可用于消费兑换奖励品。其中,通过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首都航空际承运且挂“JD”航班号的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具体的积分累积标准以届时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首都航空实际承运且挂“JD”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会员搭乘金鹏俱乐部成员航空公司或部分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航班可以累积定级积分,定级积分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定级积分仅用于计算会员升级和保级。定级积分不可用于消费和兑换。
2. 定级航段:会员搭乘金鹏俱乐部成员航空公司或部分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航班可以累积定级航段。依据乘机舱位,每次乘机可获得的不同数量的定级航段。定级航段仅用于计算会员升级和保级。
3. 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4.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5. 会员搭乘首都航空实际承运且挂“JD”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6. 按成人票价的50%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定级积分按相应成人积分标准的50%累积。

三、其他累积说明:
1. 当您搭乘的航班属于以下几种情况时,将不可累积消费积分或定级积分/航段:
(1)乘坐专机、不累积积分的包机、代码共享航班(点击查看不累积积分的包机航线
(2)乘坐金鹏俱乐部成员航及合作伙伴以外的航班
(3)登记成为会员之前所搭乘的航班
(4)各类免票、积分兑换的奖励机票(包括传统奖励机票及灵活奖励机票)
(5)团队票
(6)其他首都航空指定的不累积积分舱位的机票
2. 同一次搭乘航班的积分只可存入本人的一个金鹏账户中。
3. 涉及外航航班签转,积分累积标准将依据各航空公司签转协议中的规定执行。
4. 请保留登机证,机票副本和合作伙伴账单,直至在金鹏网站积分明细中显示记录无误。
5. 以上表格中的标准为正常累积标准,如遇积分累积促销优惠,促销阶段积分累积标准请以金鹏俱乐部网站最新资讯中公布的标准为准。
6. 金鹏俱乐部有权随时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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